西安工伤认定指南
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点击下载
2、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其他相关工伤证明材料
提示: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当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全部材料。
认定流程
1、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递交材料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认定地点
工伤认定:
陕西省劳动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西安市新城广场省府大楼029—87293482
西安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西安市盐店街7号029—87635954
劳动能力鉴定: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西安市建设东路高培大厦029—87294013
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盐店街7号029—87618045
认定时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西安工伤赔偿办理指南
医疗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西安工伤医疗康复赔偿标准 更多》》》
西安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西安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西安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按照一到十级各有不同
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2549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办理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经过治疗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用人单位于每月15日前按照待遇支付项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
5、经办机构开具《工伤参保人员医疗资料收据》作为领取待遇的凭证。
温馨提示:如果有纠纷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办理地点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1号/
电话: 029—85513737
西安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工商银行9层
电话: 029—8575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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