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工可能对这两种险很容易混淆,漳州锦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您详细介绍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项目和水平不同: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由政府制定标准。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要考虑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在项目上,它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体现了对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保护。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则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赔付保险金,其保障水平是依据合同和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多少而定的,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的调整范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由金融单位的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合同法、商业保险法调整范围。因此,工伤保险是一种政 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或死亡后,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者遗属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伤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因工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分解企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盈利为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社会保险中开展和立法最早、实施范围最广的险种,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对于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也能给投保者带来一定的风险保障,也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它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它的目的决定了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们共和 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我国的法 律、法 规也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此,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还需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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