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正式实施工伤保险报销可即时结算
24日,《佛山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佛山将对工伤保险实行协议机构管理,即人社局行政部门、社保局经办部门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协议医疗机构收治的工伤职工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应在基金方予以支付。《意见稿》规定,工伤职工应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佛山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佛山目前共有工伤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八十多家,工伤职工在一些协议医疗机构救治后还能实现报销即时结算。佛山今年开始正式实行工伤保险报销即时结算,目前全市共有11家可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预计今年年底前还将增加两家。
根据《意见稿》的要求,协议医疗机构不仅要在工伤救治和职业病防治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还要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收费价格,且不能出现乱开药、滥用药;挂、冒名住院,或作假病历、假清单、假证明等造假行为以及故意延长住院时间,或诱导病情稳定的职工留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等行为。
佛山人社局工伤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工伤保险报销工作主要是在社保经办部门和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意见稿》则明确了人社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的权责分工,以及行政部门对协议医疗机构的审批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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