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最新青岛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前来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划款(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划结,每月27、28日不划款)。
5、划款完毕,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进帐单和还款存折(卡)。
6、借款人自划款完毕当月开始还款,采取“先息后本,按月均还”的方法。具体还款方式为:
⑴划款后当月的27日(如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之后,则于下一个月27日)支付自贷款划款之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⑵自第一次偿还贷款利息的次月起,借款人于每月27日前支付合同规定的等额还款本息。
7、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领取撤押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证》,然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撤销抵押登记的手续。
备注:
①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程序及所需材料另见服务指南。
②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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