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异地使用只限定在户籍所在地
元旦开始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个城市之间公积金互认的新闻,有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确实签订了互认协议”的消息,协议从元旦开始生效。但具体执行细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处正在起草,执行时间则看细则的规定。
细则中,主要内容将明确怎么确认外地公积金的缴存与贷款,确认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对于公积金异地使用,还会限定于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有一套房产,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又想回户籍地合肥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记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就算二套房,合并计算后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异地贷款。
此外,四个城市之间还会建立住房公积金数据交互服务平台,确保信息互通。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贷款人在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相关证明,并签订协议后才能买房。因需要面签及办理手续需要涉及到身份证原件等重要证件,还是需要缴存者本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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