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退休提取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可申请提取账户内余额。
(二)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同时办理销户手续。
(三)办理要件:
1、离、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即日办理。
“汕头离休、退休提取公积金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771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