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半年公积金可在宁夏贷款买房
11月5日,从宁夏住建厅传出消息,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公积金的职工及在区内缴纳公积金的外省籍职工,今后也能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区级公积金政策已经“松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也将有动作。
目前,我市现行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缴交率不低于5%的职工,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另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首付比例最低为25%,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区内五个地级市职工在银川买房时,用当地公积金也可在银川办理公积金贷款。
此次区级公积金政策将公积金缴纳最低期限由12个月降为6个月,将极大满足工作不足一年职工的购房意愿,配合账户余额15倍的最高上限,即便刚刚参加工作半年的职场新人,也能通过公积金贷出一笔不小的数目。
另外,此次区级公积金放开了户籍所在地和户口类型限制,意味着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居民,无论区内区外,只要在宁夏缴纳公积金,都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此前银川市的政策仅包括区内5地市,随着下一步我市公积金政策的放开,外地在银工作的企事业职工也将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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