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进行申请。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贷款额度、申请条件上有哪些规定呢?武汉还规定凡半年内同一套房屋办理两次以上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所有权人及配偶公积金需“两证”满6个月,才能提取。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3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
一、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3的贷款额度
武汉在计算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时,将在原有60万上限(2套房50万)、贷款还款能力、贷款比例(分1、2套房;房龄;面积因素)等测算方法基础上,新增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账户余额系数标准。
即按照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其中,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以一对月缴存分别为900元、800元的夫妻为例,按原有计算方法,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2万。而根据新增的缴存时间和余额计算,假设夫妻双方余额共2万元,连续缴存12个月,则贷款额度变为28万元。取低值确定额度后,则该夫妻能贷款的最高额度比此前少了4万元。
2013年3月10日起,上述新规即将正式执行,此前各贷款经办银行已受理,并在公积金系统录入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二、突击补缴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由于缴存时间目前也将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指标,公积金中心明确,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时间。即因缴存时间不达标而试图“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职工,要求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至本地,才能按异地缴存时间及余额计算额度。否则,将按武汉新参缴公积金职工条件办理。为避免二手房虚假买卖套取公积金,武汉还规定凡半年内同一套房屋办理两次以上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所有权人及配偶公积金需“两证”满6个月,才能提取。
三、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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