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住房公积金新政 既提又贷
9月15日,大庆公积金出新政,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对市民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且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既提又贷:
1、购买首套住房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
2、购买住房面积140(含)平方米以下且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购买住房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且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以上规定中,使用住房公积金指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过住房类提取或者利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是指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首套住房是指购房人首次购买家庭唯一自住住房;首付比例是指购房人用现金支付的购房款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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