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经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天津市决定自2014年5月31日起,停止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购买商品住房、投资兴办企业和引进人才办理蓝印户口。至此,在天津实行近20年的“蓝印户口”政策即将消失。新的积分落户政策已经实行。
1994年8月8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天津市蓝印户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购买达到规定价格的商品住房、达到规定投资兴办企业以及天津市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可以申请办理蓝印户口。
天津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显示,蓝印户口实行近20年来,天津市共批准各类蓝印户口312687人。天津市政府常务会上介绍说:蓝印户口对于促进天津市经济发展,服务招商引资,特别是推动房地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统计,2009年以来,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购买商品住房占全部销售比例的31%,其中办理蓝印户口的占四五成,达到全部销售比例的10%至15%左右。
近年来,天津市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落户规定、居住证积分落户规定的户籍准入规定,建立起了多元化、全覆盖的户籍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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