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时限都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办理程序包括7个步骤,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1)受理申请:借款人应携带贷款申请资料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核资料齐全无误的应当天受理,并指导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中个人基本信息、购建房信息。其他信息由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填写,并由借款人签字确认。
(2)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应在4个工作日内对贷款进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采取保证担保的,借款人还应办理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签订《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贷款银行代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
(3)中心审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4)资金划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
(5)贷款发放:贷款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中心账户。
(6)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公司收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资料后,办理抵押登记及反担保手续。
(7)中心复核: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对抵押登记信息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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