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简易劳动合同书”中,首度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合同范本,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近年来,娄底市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工作,特别是在促进公积金扩面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冷水江公积金中心还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催建程序,推动单位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2013年,冷水江市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280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达40722人。
冷水江市新版的指导性劳动合同书中规定,甲乙双方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双方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纠纷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这标志着冷水江市劳动部门从法律层面,对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了界定与规范。
“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写入劳动合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6292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