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信息说,该中心开发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已在市区本部和各网点(含徽行长江路支行、政务区、经开区、铁路分中心)上线运行。自1月13日起,凡在市住房公积金市区本部和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仅限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对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实行现场拍照,不再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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