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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银行:住房公积金成主体

 字体时间:2014-03-10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目前,还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下一步才解决建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问题。”2月14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赵路兴告诉记者,以住房公积金为基础建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目前讨论的主要方向。

部门利益协调

对于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住建部专家透露,主要方向将是由住房公积金制度转向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

根据尚在讨论中的方案,这一过程将分为两步:

首先解决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公积金能更好地为中低收入者服务,这个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步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设计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的具体方案。

其中,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是解决在缴纳、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来设计的以住房公积金为基础的住房保障银行,将不仅包含个人贷款,还将会包含保障房的开发、建设贷款等功能,涉及的业务将会扩大,涉及面也会更广。

但仅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需要很长的时间。

据悉,从2011年起,我国就开始着手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但目前还没有更多突破。

“一时半会还出不来,有一些问题需要协调。”赵路兴说,包括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利益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如何协调和打破,有相当的难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出不来,第一步就很难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住房保障银行的成立为时尚远。

此外,中国房地产报获悉,此前媒体报道的国开行拟通过住房保障银行曲线回归政策性金融的消息不准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是主要发起人。

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

上述消息也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住房组成员张泓铭的证实。他告诉中国房地产报:中央相关部门正试图用全国性的公积金调度中心发起设立住房保障银行。而他本人曾在2012年提案组建中国住房保障银行。

赵路兴看好住房保障银行的发展。他认为,升级后的住房公积金职能将包含保障房的开发建设贷款和个人贷款,所涉及的业务将远比目前广泛复杂。这一进展将是我国金融机制上更深入的改革,也是房地产行业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住房保障银行的成立,旨在进一步解决住房保障的资金问题。

去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住建部正在对此议题进行讨论,通过深化公积金改革,组建住房保障银行是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最有可能的形式。

率先提出住房保障银行的张泓铭认为,住房保障是长期性的任务,资金难题也是长期性的。大量依靠社会融资,终究会遇到种种困难,而且成本较高。为了保证资金来源的长期稳定,并尽量降低使用成本,可以试验建立住房保障银行。

而此前的住房公积金,按照赵路兴的说法,并没有支持中低收入人群满足住房需求。

赵路兴认为,公积金本来应该体现辅助性,但现实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缴交覆盖面相对高于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效益比较好的机关事业单位、垄断企业缴交覆盖面和缴交率都高一些,困难企业和民营、私营企业比较低。中低收入人群购买产权住房的能力则是下降趋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反倒主要支持中高收入者购房了”。

此外,现阶段住房公积金还是地方政府的资金池,封闭不流动,很多地区的使用率低。“资金沉淀,缺乏地区间流动,不能很好地起到政策性住房的金融作用。”过去,为了解决住房公积金挪用和规避风险,规定公积金只能用做个人贷款而不能用做开发贷款,这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口子并没有打开。缺乏制度的整体支持,住房公积金解决低收入群体购房的作用就没有被激发出来。

赵路兴认为,未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将提高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率,使其成为真正辅助中低收入人群购房的工具。

不过,张泓铭对政府主导住房保障银行表示担忧。“全民所有在经济管理上的弊病,是人所共知的。”张泓铭说,“住房公积金是私人财产的集合,在以区域为依托的住房公积金内部实行互助优惠借贷是合理的,扩大到全国,则有变相成为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东西而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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