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如何委托提取?
提问:看到媒体报道公积金贷款在10家银行可以办理委托提取,请问如何办理?
回复:在工、农、中、建、交通、中信、招商、中德、农商、天津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申请办理此项委托提取业务。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应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也可以再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申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时,应由借款人本人到贷款银行办理,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应同时到场。提醒广大职工:在与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时,一定要准确核实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贷款还款卡或折的相关信息,以免委提还款失败造成逾期;办理委托提取职工需首月正常还款后,公积金中心将委托提取资金划至其在贷款银行的贷款还款卡或折中,因此职工要确保首月还款账户资金充足。
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电话12329。
更多推荐:
广西:加大非公经济组织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区别
为何住房公积金要改革
“天津住房公积金问答:组合贷款如何委托提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626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