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潍坊市印发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的公积金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按照精简、效能和管营分开的要求,我市设立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为分中心或管理部。将现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作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或经办网点,实行垂直管理。市公积金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对各分中心、管理部内部授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同时,将清理县市区公积金中心的资产,经审计后逐一登记造册,保证平稳移交。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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