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走到十字路口
存多取少、沉淀率高,非法套现猖獗,部分管理人员违法挪用……近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一些专家认为,现行公积金制度“名存实亡”趋势日益明显,在健全制度、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决策层应该适应形势变化,调整制度设计,尽早决定公积金制度的去留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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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发轫于上海。是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制度经验,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后,北京、天津、南京等城市相继效仿。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将这一制度在全国铺开。
全面推行20年后,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争议愈发强烈。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苛刻,沉淀率高。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缴纳人只有在6种情况下可以提现,尽管不少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尝试“突破”,但国家的条例规定得很清楚,地方上也不敢有太出格的动作。
这便造成了公积金的高沉淀率。以太原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例,截至2013年底,中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29.57亿元,累计办理提取161.74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5万余户,发放金额85亿元,贷款余额56亿元。
同时,非法套现猖獗也是一大问题。“办理假房产证、假发票是常见的非法套现手段。”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队一中队张队长说。据介绍,为非法提取公积金,套现者会通过中介公司来伪造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资料,后者会收取10%至20%的中介费,有的甚至高达30%。
更令人担心的是,非法中介开始由以前三五人流动作案向辐射全国的“正规军”转变。记者以套现的名义联系了此行当小有名气的一家公司。该公司“业务员”张某介绍说,总部位于南京的这家公司已经成立了三四年,在全国20多个省份有分支机构。套现者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单位名称、照片等,便可在两周内提取公积金。“我们每天都会接十几个单子。”张某还暗示说,公司领导与房管局关系不错,因而“做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可以在查验系统内查到,从没出过事”。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法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山东、青海、吉林等多地曝出住房公积金被管理人员违法挪用,引发广泛关注。其实,这并非一个新问题。早在2008年,审计署在对30个省区市的133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就发现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20亿元,违规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亿元。
制度执行中显露的问题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说:“现行制度下,公积金提取难、收益低,对个人而言,几乎是一笔强制性的长期存款。”
更不合理的是,个人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只有有限使用权,不能满足一些突发性的大额资金需求。一名被发现的非法套现者辩解说:“我还有四年就退休,本来不想干这事,但儿子惹了官司,我真的急需用钱。”钟茂初认为,较高的门槛既造成了公积金的高沉淀率,也容易诱发人们的非法套现行为。
同时,全国房产信息没有联网也增加了打击非法套现的难度。“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没有统一的文本,发证机关、合同备案机关也不尽相同,尤其是各地的信息不能共享,我们核实起来困难重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核实真假只能靠与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电话沟通。而且,现在假资料上填写的房产所在地开始由一二线城市变为小城镇,这更增加了核实的难度。
此外,业内人士分析,现阶段公积金管理各管一摊的状态也让监守自盗者有机可乘。目前,地级市一般都设有自己的公积金中心,各地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政策也有所不同。在此情况下,一些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巨额的沉淀资金得不到有效监管,容易被挪作他用。业内人士认为,只有打破各地方公积金的壁垒,使其完全透明化,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住房公积金存废之争
“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建立一种国家支持的社会互助购房基金,通过民众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采取金融互助的方式,提高全民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时也促进住房分配体制的转变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进而推动住房建设。”钟茂初说,“然而时过境迁,现在公积金制度的资金互助目标早已有名无实,而且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对此,专家认为,技术层面上需要修补漏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主任建议建立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定时期内限制违法者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更重要的是,应该尽快建立统一、规范、共享的全国房产信息库,这将会从源头上制止不法分子的造假行为。”
“公积金联网也是防止违法挪用的重要手段。联网后可以监测大额或集中异动现象,加强监管。”一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说。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联网系统是“住房信息系统”的子系统之一。按照系统设计,将对各级公积金专有账户进行监控,包括公积金余额、划转、运作、使用等情况。另外,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使用等相关信息也将列入监控之内。各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监管后,一直采用的属地政府监管模式将被改变。
除技术手段外,钟茂初认为应该考虑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此,业界有两种声音,一种是保留公积金制度及管理部门,并逐步转化为相应金融机构;另一种是彻底废除,让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倾向于将其变为金融机构。”钟茂初说,这样管理部门可以灵活运营这一款项,提高缴存者的收益,并有效解决不愿缴存、非法套现等问题。
而部分学者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历史作用已经完成,越延续累积的问题越多,决策部门应讨论这一制度的退出机制。
钟茂初建议把公积金转化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通过这种方式逐步淡化其住房保障功能,使其退出历史舞台。“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尽早决定公积金制度是保留、终止还是转型。”钟茂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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