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挤占企业成本和提取员工薪资,另一方面以存款形式沉淀在银行干等贬值形同“僵尸”。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行12年之后,再次走到了一个关键节点:住房公积金到底有无存在必要?如果存在就必须改革,但方向又在哪里?
其实,住房公积金的“僵尸化”早在设立之初便已显端倪。住房公积金,是作为支持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带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储蓄制度安排。但在现有国情之下,一旦“强制”后姓“公”,便与缴户几无关联。因为收益太低,无论企业还是个人,缴存公积金意愿都不高。道理很明白,放在公积金账户坐等贬值,不如放在余额宝天天收息。和数目庞大、无数亏空的养老金一样,住房公积金甫一诞生,就面临着如何保值增值的难题,否则就是一个巨大的吸金黑洞。这是一个涉及缴户利益的根本问题。至于如何便利缴户,反倒变成一个技术性问题。
因此,诚如有关专家所指:目前情形下,基于政府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还有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如果存在,到底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如何运行和保护缴存人的权益,如何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如何与社会转型和国家战略调整相适应等问题值得深思。此外,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经实施12年,亟须进行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比全国晚了8年,制度设计更加和人性化,今年甚至推出了公积金利息补贴。但即便如此,作了许多创新的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依然成为许多企业不可承受之重。与此同时,个人也没有从中增进幸福感,毕竟手中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可预见的未来则惟有“贬值”二字可以概括。另一种现实是,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公积金对员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也相对下滑。尤其是大量付不起首付的员工,实际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
鉴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巨量建设资金的缺口,有人给住房公积金开出了转型为“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乃至“住宅银行”的药方。对此,当然可以深入探讨。但是,于住宅高度市场化的深圳而言,有着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前后对比,而在全民理财意识高涨的背景之下,深圳必须而且理当在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以及与其他制度安排衔接等方面,进行更多摸索,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探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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