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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字体时间:2014-06-22来源:金投保险网综合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有优惠吗?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有优惠吗?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4%,超过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比商业贷款同期按揭贷款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以申请20年期30万元贷款为例,如果使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商业贷款利息19.73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为13.55万元,利息差额为6.18万元;若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商业贷款利息为23.89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为15.55万元,利息差额为8.34万元。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极大地降低贷款成本,减轻购房职工负担。

二、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即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须满一年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2个月以上。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断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该断缴期间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

4.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城区内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外县(市)区及铁路沿线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二手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及还款能力综合确定。原则上月还款额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的50%。

具体贷款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贷款成数。贷款成数由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贷款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限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借款人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但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周岁)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借款人购买存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加上所购住房房龄不得超过29年。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利率上有什么具体规定?

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公积金款利率的1.1倍。在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借款合同签订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导致每期还款金额变更的,中心及贷款银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但借款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申请打印新的还款计划。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有什么具体规定?

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购买存量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40%,但所购住房房龄在10年(含)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不低于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概(预)算的30%。

借款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购买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款总额的60%;购买存量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所购住房交易价格与估价值较低值的60%。

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所购房屋有什么具体要求?

借款人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商品住房开发单位应当已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且借款人购买的成套商品住房应在《合作协议》范围内。

借款人购买存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存量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售房人已就该交易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龄不超过29年;售房人对该交易房屋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该交易房屋的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

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月总收入如何确定?

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工资总收入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确定。

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提前还款?

公积金贷款偿还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应征得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人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时,每次不得低于五万元;借款人办理部分还款后,可以选择月还款额不变、还款期限缩短,也可以选择还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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