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范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集中封存户职工暂不办理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待其转至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其办理。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程序:
(一)缴存单位组织职工准确、真实填写《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卡人员清单》及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同时收集申请缴存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卡中心利用银行系统资源对正常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进行联网核实;
(三)对于银行联网核查身份证未通过的职工,卡中心及时与缴存单位进行核实,缴存单位填写《萍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将核实后名单返回至卡中心;
(四)卡中心接到缴存单位所有正常缴存职工准确信息后完成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制作并送至缴存单位;
(五)缴存单位配合发卡行将联名卡发放至职工本人。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是唯一的,每个账号只能绑定一个联名卡卡号。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采用实名客户批量发卡方式,原则上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负责统一批量办理,各缴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使用工作,确保准确、全面、不错、不漏,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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