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原在哈尔滨市工作,在那里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我来北京工作了,也重新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如果我在北京买房子,在哈尔滨市的住房公积金怎样使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在信件中所说住房公积金“使用”并未具体说明所办理的具体业务是什么,如果是提取,该笔资金的管理方为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因此,建议您向其咨询具体的业务办理。如果您想办理公积金转移,转移手续应由转出方办理,作为转入一方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如果您在北京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之前在外地缴存过住房公积金,且现在是在我中心下属的具体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管理部的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记录尚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那么,在我中心下属的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时,须提供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对于其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我们予以认可。在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满足贷款的申请条件,您同样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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