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审批表》,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凭证。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供已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原件(对非标准的地方自制合同文本,需提供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予办理);
2、预付款收据(税票);
3、提取时限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二)职工拆迁安置住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缴款通知书和缴款通知;
2、购房款“收款收据”或购房发票;
3、如协议上是配偶的名字,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4、提取时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三)职工参加集资建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复、房管部门签发的集资建房批文;
2、单位参加集资人员的证明和交款收据;
3、提取时限为房管部门签发批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四)职工购买房改住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由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签发的售房收款批文和经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盖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及单位证明;
2、结婚证或户口薄(使用配偶公积金的);
3、提取时限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签发的售房收款批文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五)购买二手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二手房交易合同(国家指定的房产交易市场);
2、已过户房产证;
3、提取时限为房产证签发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六)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市区内提供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县区提供县区级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文;
2、提取时限为规划部门核发许可证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七)职工大修自住房所须提供的依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具的《房屋修缮工程查勘意见书》,并明确建议为大修的;
2、维修相关费用票据或明细;
3、提取时限为《房屋修缮工程查勘意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
职工离休的,提供市委老干部管理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管理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职工退休的,提供市县区劳动部门或本单位签发的退休证明、县处级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相关证明或退职证及复印件。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和汉中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汉中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复印件。
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偿还住房贷款凭、当前余额单及复印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请。
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供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复印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对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无争议的,死者单位出具继承相关证明,有争议的提供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三书之一或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
【大病提取公积金,汉中公积金查询】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重大疾病范围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当年度负担医疗总费用超过5万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万元)的;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病案首页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5、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6、提取时限为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不再受理。只限提取一次。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
2、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大额支出费用票据;
3、提取时限为公安或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年之内有效,只限提取一次。
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双方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与单位经办人(专管人员)共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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