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个人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自情形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转出方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一)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职工原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职工批量并入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工作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工作单位批量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的。
职工调动工作,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调动工作到另一设区城市的,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职工持新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的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的申请到我市原管理中心办事处,我市管理中心办事处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账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
【公积金查询,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单位为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申请书》;
(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由于办公地址迁移、基本结算账户变更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或资产重组申请单位账户转移的应提供: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申请表》;
(二)单位打印的单位全员明细并加盖公章(A4纸打印);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经办事处审核后报管理中心审批。
个人缴存者申请转移个人账户,由管理中心道外办事处受理。为保证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存,每月25日至月末期间,道外办事处暂停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出。
“哈尔滨个人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4970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