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字体时间:2014-05-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可贷额度必须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金额的70%以内(二手房另有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最高可贷额如下: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可贷额度必须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金额的70%以内(二手房另有规定);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最高可贷额如下: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500元以下的,其最高贷款额为15万元;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为500元(含500元)至1000元的,其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为1000元(含1000元)至1500元的,其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为1500元(含1500元)至2000元的,其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其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贷款期限由分中心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注意事项(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间如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则按实际放贷日人民银行的牌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一年期以上贷款,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借款人若提前还本付息的,应在还款日前7个工作日内通知分中心和受托银行,对已归还的贷款本息不再重新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注意事项(二)

在每月20日前,借款人必须确保其在委托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专户中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当月还款金额。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借款人超过合同最后还款期限3个月仍未还清贷款本息或贷款人在还款期内累计6个月(含6个月)未按借款合同规定时间还本付息的,抵押权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抵押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3511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