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资自愿缴存办理指南【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具体地址】: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服务对象】:上海户籍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
【咨询电话】:021-12329
自愿缴存公积金条件:
1、上海本地户籍;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自愿缴存公积金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资料;
2、从业证明资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收入承诺书》或雇主提供的收入证明;
4、《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
自愿缴存公积金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经公积金工作人员审核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3、开户登记时签订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缴存金额、缴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并缴费住房公积金费用。
自愿缴存标准: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缴存限额:不得超过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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