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下属分部
【办理方式】:柜台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755-12329
个人免缴办理条件:职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2013年度职工最低工资为1600元每月。
个人免缴办理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免缴或恢复正常缴存比例申请清册》、专办员身份证件。
个人免缴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申请个人免缴——持规定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台办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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