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分立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答: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持《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空白表格,可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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