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需组合贷款如何办理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出具组合贷款联络单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第四步,贷款人办完商业贷款手续后返回中心并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联络单及其复印件1份,并交纳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代办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五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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