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支招对工薪阶层来说,利用公积金贷款是购买住房的最佳选择。很多人都知道,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往往要涉及到保险。但并不是每个人对于房贷保险的各方面都了解得非常清楚。在此,我们希望给您一些这方面的帮助。
一、房屋险自愿买人身险必须买
为保证贷款安全偿还,2001年12月29日以前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五种担保方式。但实际上大家用的更多是“抵押加购买综合保险”这一方式。在这种保险中,房屋财险的保险费包括:贷款金额×年保险费率×换算现值系数人身险贷款金额×(主险保险费率+附加失业险保险费率)。房屋财险中,凡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的个人借款人,按相应个人贷款期限的保险费档次,购买保险。
人身险的保险费包括:(1)凡贷款期限为1-4年(含4年)且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借款人,按个人贷款期限为3年的保险费(1-3年费率相同)档次购买保险。(2)凡贷款期限为5年(含5年)以上、且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借款人,可先按贷款期限为5年的保险费档次购买保险。保险到期后,借款人仍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需继续购买保险。剩余贷款期限低于5年的,按实际剩余年限购买;高于5年(含5年)的,按5年期限购买。以此类推,直至还清或抵押登记完成。
二、政府提供担保贷款费用降低
举例来说,首批4位购房者通过担保,平均贷款额28万元,平均贷款年限10年。如果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担保,人均支出约7702元。如果通过政府担保,贷款者人均支出仅2077元。在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时,由担保中心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全程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个人则将所购住房通过反担保抵押给担保中心。当出现购房者偿还贷款的时间逾期时,由担保中心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偿还剩余贷款本息责任。担保中心同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进行本息协商,变更贷款条款,重新安排还款期限。在借款人保证按期偿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减轻借款人当期还款压力,通过提供就业培训等,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者由担保中心以掌握抵押物处置权为前提,视具体情况,灵活安排还款计划或者提供周转安置住房。然后,将原有住房进行拍卖,收回剩余贷款本息。对恶意不还款的借款人,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落实还款责任。
三、办完抵押登记房证要自己拿
很多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并且已经入住,但是一直没见产权证。问题在于,大家似乎认为产权证应由银行保管,直到还清贷款。其实,尽管做了抵押贷款,产权证也应该拿在自己手里,银行持有的应该是《房屋他项权证》。购房人还可以凭着抵押登记手续,把当初按要求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保费退回一部分。事实上,只要购房人按要求填写完申请表,手续并不麻烦:银行经办人和购房人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管理部门,确认材料完整无误后,在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抵押情况,并填写《房屋他项权证》,加盖抵押登记专用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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