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可每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市民偿还住房贷款,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每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目前合肥实行更为灵活便利的提取方法,市民每年提取公积金时间不需要间隔12个月,只要跨年即可。
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于2012年6月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按照以前的规定,如果要第二次提取,须等到2013年6月以后,其间要间隔满12个月。而按照现在的规定,张先生如果要第二次提取公积金,在2013年1月~12月都可以办理提取,但每年度仍限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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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偿还住房贷款,如果是第一次办理提取,时间上还是有要求的。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介绍说,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必须在还款满12个月后办理。举例来说,市民购房贷款是从2011年6月1日开始偿还,那么他第一次提取公积金必须等到2012年6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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