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住房公积金 >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字体时间:2013-11-2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转移须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

转移须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办理在管理中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外地转往本市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职工应当自被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及区县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并到服务网点办理转入手续:

(一)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三)职工身份证。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317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