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一、转移条件:
1、职工因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职工新的工作单位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已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二、可转移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的职工。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调动文件,职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证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
2、单位提取证明及职工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移额度: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及销户利息。
五、转移方式:销户转账,转账至职工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账户。
六、转账次数:一次结清转移并办理销户。
“缴存关系迁出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3151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