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地址: 郴州市国庆南路 2 #中兴大厦 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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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址: http://www.czs.gov.cn/sitepublish/site200/cz_index.htm
住房公积金操作流程手册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补缴、变更、转移、并户、提取、查询、销户等。“中心”在委托承办银行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各缴存单位在“中心”开设单位一级账户和职工明细账户。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具体业务均由“中心”负责审核、办理和解释。
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可通过以下途径:
1、持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建设银行的任一ATM柜员机或自助终端机上的查询系统中查询个人公积金的缴交情况及账户余额;
2、持个人身份证到 “中心”柜台直接查询个人公积金缴交情况及账户余额;
3、登录“中心”网站(www.czzfgjj.com)首页的在线查询专栏,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个人公积金缴交明细及账户余额;
4、职工对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异议的,应先与缴存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联系核对,核对后仍有质疑的,可由专管员陪同并持有效的缴交凭证到“中心”柜台进一步查实。
5、单位专管员持身份证,到“中心”柜台进行账务核对。可查询本单位及职工公积金缴交情况、账户余额;打印单位对账单、电脑打印提取单;拷贝职工个明细对账单、年结利息单、个人余额账户表等数据。
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单位补缴手续全部完成后,职工只有在无欠缴情况、缴存资金全部到账的情况下,才可办理转“中心”集中封存库、支取或转移等手续,待单位汇缴人数为零,单位账户余额为零时,“中心”自动将此类单位账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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