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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字体时间:2013-02-20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3年7月成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等7个处室,下设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华东石油管理局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中心现有编制83人。

南京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南京住房公积金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

南京住房公积金邮编:210018

南京住房公积金办公室电话:025-84552800

南京住房公积金传真:025-84552866

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电话:025-84552817;84552819

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电话:025-84552827;84552829

南京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25-84552899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址:www.nj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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