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昨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将对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调整:自3月10日起,缴存时间越短、余额越低,所贷额度越少;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严禁不足缴存月份“突击补缴”获得贷款资格。尽管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这次调整只是限制部分“投机”行为,并不代表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但市场人士却称很难不产生联想。
贷款新增余额与缴存期指标
武汉在计算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时,将在原有60万上限(2套房50万)、贷款还款能力、贷款比例(分1、2套房;房龄;面积因素)等测算方法基础上,新增公积金缴存时间及缴存账户余额系数标准。
即按照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其中,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以一对月缴存分别为900元、800元的夫妻为例,按原有计算方法,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2万。而根据新增的缴存时间和余额计算,假设夫妻双方余额共2万元,连续缴存12个月,则贷款额度变为28万元。取低值确定额度后,则该夫妻能贷款的最高额度比此前少了4万元。
人均贷足60万至少缴存满3年
3月10日起,上述新规即将正式执行,此前各贷款经办银行已受理,并在公积金系统录入登记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取的经审计后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 394.8亿元,全年共131.48万职工缴存,粗略估算人均公积金余额3万元左右。但对较年轻的单身职工,由于其计算基数只算个人余额,且缴存时间短导致时间系数低,受新规冲击较大。目前武汉人均缴存公积金在795元,据新规,按贷款60万倒推,单身职工至少要缴存3年。数据显示,2012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借款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约占贷款金额55%。
突击补缴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昨日,公积金中心强调,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由于缴存时间目前也将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指标,公积金中心明确,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时间。即因缴存时间不达标而试图“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职工,要求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至本地,才能按异地缴存时间及余额计算额度。否则,将按武汉新参缴公积金职工条件办理。为避免二手房虚假买卖套取公积金,武汉还规定凡半年内同一套房屋办理两次以上过户的,第二次过户的所有权人及配偶公积金需“两证”满6个月,才能提取。
业内疑心为调控加码前奏
“每次调控都是贷款先动,这可能就是调控要加码的先兆。”昨日,武汉某开发商人士对记者表示。
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6月,公积金贷款支持的购房面积和户数,已分别占武汉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套数的1/3。公积金已成为武汉人购房主要工具。“不算政策收紧,主导思想还是‘应贷尽贷’,只是对投机取巧的人做些限制。”武汉公积金中心解释。
湖北房地产学会专家委员叶学平认为,目前,收紧调控已成全国趋势,武汉适度调整公积金政策,契合这一趋势。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都出现量价齐升,贷款政策调整仍属市场化调控手段,如果效果不明显,不排除会有更严厉的行政措施出台。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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