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281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