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政府的经济工作思路中,重点就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核心思想就是:“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就是:“能给市场做的要尽量还给市潮。
作为金融市场核心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自然也成为了大势所趋,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但银行存贷款仍然实行管制的利率,央行对贷款利率进行下限管理,主要为防止银行恶性竞争市场份额。对存款利率进行上限管理,以避免银行竞相高息揽储,但在最近不断上升的高通胀率的情况下,居民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由于投资渠道狭窄,大量资金涌入股市、楼市、商品市场,引起资产价格泡沫,从而加剧通胀压力。
日前“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见利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将使银行面临利差缩小的风险;另一方面资产与负债的缺口风险加大。当银行资产与负债不相匹配时,利率的不利变动需要银行承担缺口部分的风险,从而产生重定价风险。相比于利率变动带来的金融行业盈利的风险,国家更看重利率市场化释放的金融业创新的活力,以期给实体经济输血。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行基本都在各城市中心,主要的业务就是给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目前提供的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下浮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这种制定利率的方式虽然便于管理,但也过于粗放。
国家如果放开利率市场化,将对住房公积金的运行产生巨大影响:
一、存款利率放开
存款利率放开是最有可能先行一步的,住房公积金留存资金收益偏低的问题一直存在,可以预见放开存款利率,商业银行短期内必定会加息揽储,进一步加大银行和公积金的收益差距。对公积金汇缴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一方面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升高会促使一些弹性的缴存者选择更低的缴交额度和缴存比例,提取政策较宽松地区的缴存者也会更倾向于提出公积金,提取政策严格地区甚至会出现通过假合同骗提;
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结余资金的短期银行存款利率也会随着市场利率提高而提高,虽然可以提高中心的盈利,但是为人所诟病的低存低贷,缴存资金实际贬值的问题会更加突出,进一步降低缴存人的积极性。
二、贷款利率放开
短期内央行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似乎不太可能步子迈得过大,来一步放开贷款利率,但中央本轮改革的核心思想就是“能让市场调节的都交给市潮,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是很有可能放开贷款利率,只有放开贷款利率才能真正激发金融行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金融企业才会真正重视市场占有率,重视资金的投向和回报,而不是一味的简单吃利差。笔者由此设想:
1、个人房贷利率升高,住房公积金将有很大优势
商业银行如果面对楼市向好,贷款资金供小余求的情况,为了更多的商业利益,往往会选择加息,甚至出现惜贷行为。实行利率市场化以后,各银行将更加从容的选择加息,选择优质客户,实现利润最大化。
住房公积金实行现有的基准利率降1%的政策将会有很大的优势: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的利差将进一步拉大,贷款人可以负担更少的利息;另一方面只要公积金存量资金充裕,贷款人条件允许(视各地政策),住房公积金不会出现惜贷的现象,切实保障了缴存人的购房需求。
2、个人房贷利率下降,住房公积金将有明显的劣势
商业银行如果面对资金面宽裕,贷款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往往会选择下调利率来吸引贷款。
彼时公积金实行现有基准利率降1%的政策将会有很大的劣势:一方面公积金贷款的利差优势会缩小甚至低于市场上的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反而需要多负担利息;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面的宽裕,买房职工选择面更宽,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将被弱化,甚至直接影响缴存人的缴存积极性。
综上:利率市场化以后,虽然住房公积金在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中只是起保障和有益补充的角色,但是从市场化的角度看现行的利率制定方式显得过于死板和粗放。
首先,现行利率制定方式虽然便于各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在贷款市场资金偏紧、银行惜贷的时候确实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当口,以及货币超发、资金泛滥,实体经济疲软的现实经济环境当中,国家很希望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资金充裕,利率也会有很大折扣。一旦实行利率市场化,有理由相信商业贷款利率会进一步下降。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优势将不复存在。
其次,现行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政策在实际运行中累积了大量的贷款收益和留存资金收益,从权益角度看这些收益应该属于缴存人,但是实际运营中,除了公积金中心的运营成本和提取的风险准备金之外,大部分都上缴了地方财政。一方面缴存人的留存资金在缩水,另一方面留存资金与贷款收益都被收走了。让缴存人感到缴存公积金成了变相收税。
三、以此为契机,去除住房公积金现有的利差盈利模式,回归公益本质,拓展政策性金融。
住房公积金应在国家的整个住房体系中起到互助与保障作用,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当口正是改革住房公积金利率制定方式的好时机。笔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最好能够以测算住房公积金机构运作与事业发展成本为基础,尽量使产生的收益和成本持平,最大化的把利益让渡给制度内需要保障的购房者。从利率市场化角度看,由于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成本远低于商业银行,因此制定的利率将大大低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容受到市场化利率的冲击。由此产生的制度红利会吸引缴存人的积极性。互助性与公益本质被强化。
从制度层面看,住房公积金本身就处在改革的当口,去除利差盈利,建立普惠完善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回归公益本质将是住房公积金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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