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市民质疑“一年管理费用超过2000万”
本报讯 面对“广州公积金一年的管理费用2000万”的质疑,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今天在媒体回应,广州公积金中心员工的工资是由市政府参照公务员标准统一发放的,每年的管理费用预算是报财局交人大审议通过的。在全国各大城市来说,广州公积金的单位管理费用是最低的。
据称,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管理费用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和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指公积金中心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单独核算的资金。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称,中心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员工工资参照公务员的标准,由广州人事局编制年度预算,提交人大批准,由市政府统一发放,“一分钱都不多发,没有一分公积金收益中的钱。” “员工的支出和基金的收益并不挂钩,基金产生的增值收入,按照国家的规定,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上交市财政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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