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切实做好《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18〕11号)工作,现将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口径明确如下:
一、
二、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租赁普通住房,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以及有效期内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三、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有效期内签订购房合同的,可按优惠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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