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流程
深圳市公积金个人
提取流程(2种提取方式)
提取条件:交满12个月公积金的才可办理提取
一类:网上提取流程
办理地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受理,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步骤:
1:职工本人次首次办理前须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2:职工凭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提劝,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备注:
1.网上办理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表格:《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二类: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再次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在网上办理;
5.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6.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热线电话:0755-86366999
其它一些了解的详情:
1、公积金卡的密码是什么?
建行公积金卡是公积金卡和银行储蓄卡二卡合一的,一共有两个密码:一个是银行卡密码,即领卡时一起领取的密码信封,可以在任意建行ATM柜员机进行
修改;一个是公积金密码,即身份证后6位(其中X用0代替,注意有些员工可能是15位的旧身份证号码,尤其是在社保中购买过公积金的存量员工),该密码在进行公积金网站首次个人登录时会自动提示修改。
2、公积金卡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银行卡密码忘记可以到建行任意柜台进行挂失然后重新设置新的密码,公积金密码忘记则需要到公积金专柜进行重置。
3、公积金卡丢失了怎么办?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深圳任意建行柜台挂失,然后补办新卡,补办新卡时需要缴纳10元工本费。
篇二: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资料
一、 提取条件
满足以下2点条件的可上网办理提取业务
1、办理社保存量提取(指2010年12月以前在社保局交的住房公积金)、
销户提取和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业务办理协议》,或到福田管理部办理大并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2010年12月以后缴的住房公积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提取;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五项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办理流程:
登陆公积金网上预约、到银行柜台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 社保存量提取
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加盖贷款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5、房产证等材料显示权利人姓名为职工配偶的,职工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非存量提取(指2010年12月以后在公积金中心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1、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 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的租金。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注意事项:
1、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2、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3、 异地购房提取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非深户办理转移社保关系的提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 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住房提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并前往管理部办理);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预售房)的:(1)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现售房)的:(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1)房产证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2)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7、 偿还本市范围内购房的贷款本息提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6、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每月还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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