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住房公积金 >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相关规定的解释

 字体时间:2018-01-06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规范利息补贴操作,现对《关于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给予利息补贴的办法》(房金委〔2013〕7号)及其他有关利息补贴的相关规定解释如下:一、贴息的计算期间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每年贴息的计算期间为:从上年的12月...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规范利息补贴操作,现对《关于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给予利息补贴的办法》(房金委〔2013〕7号)及其他有关利息补贴的相关规定解释如下:

 

一、贴息的计算期间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每年贴息的计算期间为:从上年的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止。

 

二、贴息条件的认定

 

1、贴息贷款利息补贴工作于每11月初启动(核查贴息贷款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情况等),贴息贷款借款人在每年贴息计算期间公积金缴存均为正常、连续且已缴存至当年9月份及以上的(缴存单位已被批准缓交的除外),即认定为符合当年贴息条件,准予贴息。

 

2、贴息贷款借款人在贴息贷款结清前,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 周岁)的人员外,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可享受贴息贷款的利息补贴政策。

 

3、贴息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含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设立后,若公积金缴存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含),在贴息计算期间申请补缴并已入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视为其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准予贴息;若公积金缴存中断累计超过3个月,即使补缴公积金,本年度也不予贴息。

 

4、贴息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至贴息贷款结清当月的,利息补贴均支付到该贴息贷款结清日止。

 

三、改善性住房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标准

 

改善性住房贴息贷款的贴息标准为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基准利率(享受下浮的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且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差额。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调整的利率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执行。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安徽省芜湖市关于对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相关规定的解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588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