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知识 > 住房公积金 >

浙江省金华市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倍数的通知(金市金〔2017〕68号)

 字体时间:2017-12-22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市中心各处室,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公平性和义务与权利的对等性原则,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浙建〔2014〕10号)和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

市中心各处室,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公平性和义务与权利的对等性原则,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定》(浙建〔2014〕10号)和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行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制度的批复》(金管委〔2015〕8号)的规定,决定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倍数,具体如下:

一、在规定的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限额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配偶各自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按各自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

二、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缴存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可贷额;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以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准。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8日

“浙江省金华市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倍数的通知(金市金〔2017〕68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gongjijin/15885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