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与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能让缴存职工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一、自2017年12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签约客户逐月还贷扣款顺序变更如下:
1、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自动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2、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扣划;
3、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二、系统升级后,如果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增加,需要提高逐月还贷金额的,系统会自动按照月还款额顺序扣划,本人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变更。
由此给缴存职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就近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前台咨询或拨打12329电话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知识问答
一、借款人在信息系统升级前没有签约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系统升级后会自动扣划吗?
答:不会。如果借款人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借款人已经签约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配偶没有签约,系统升级后会自动扣划配偶公积金吗?
答:不会。如果借款人配偶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是如何扣款的?
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能让缴存职工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自2017年12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签约客户逐月还贷扣款顺序变更如下:
(一)、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自动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扣划;
(三)、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前后,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有哪些异同?
答:(一)、相同点:
1、变更前后办理该项业务均需本人签约或委托。
2、变更前后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分别选择是否签约办理该业务。
3、变更前后按月扣划公积金均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二)、不同点:
1、系统升级前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中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无法使用;升级后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顺序扣划(扣划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借款人配偶)。
2、系统升级前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增加,需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金额,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升级后系统会自动按照月还款额顺序扣划,本人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变更。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对缴存职工来说,有哪些利好?
答:系统升级前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中扣划,公积金账户中剩余金额无法使用;系统升级后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顺序扣划,能让缴存职工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六、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还受区域限制吗?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后,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再受区域限制,可以在枣庄市任意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通存通提通贷(抵押加保证贷款暂时沿用原办法)。缴存职工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就近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山东省枣庄市关于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扣款顺序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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