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最新政策有哪些呢?你是否清楚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5月29日,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众所周知的是,此次政策的调整主要包括降低购房首付成数、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及解除二套房购房限制等方面,但是对于组合贷款如何申请、二套房贷款利率等热点问题没有提及,
哪些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
答:1.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2.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只要购房者名下无房,且贷款已经还清(不限次数),则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
二套房贷款政策及贷款利率?
新政规定,购买二套房不再对面积进行限制,如果购房者名下有一套房且贷款结清,则申请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二套,首付最低3成,利率上浮10%,最高贷款额80万。
二套房政策虽有松绑,但需要注意的是,相比首套房,二套房在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方面仍有差别化规定。
外地有房有贷如何计算?
答:新政后,公积金批贷时对于“首套”“二套”的认定,只根据其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是否还有住宅这一项标准。如果此人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业银行房贷,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名义贷款公积金。
只要在北京无房,即使外地有商贷未还清,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算首套。
组合贷款首付几成?
答: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应为3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17〕12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774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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