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个人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目前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从交表再到批准贷款就要3个星期左右的工作日,从贷款批下来到放贷还有三个星期左右的工作日,以上时间为一般情况下需要的时间!
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25)×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士:60周岁-现龄,女士:55周岁-现龄,最多可乘30年)
在南京买房,个人最高能贷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能贷60万元。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政策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所需材料:
a.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b.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c.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d.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e.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f.相关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本缴存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
a.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b.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c.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办理时间: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贷款证明)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单位缴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办理程序:a.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b.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a.贷款合同;
b.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c.身份证;
d.主贷人不是本人提供结婚证;
e.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支票);
f.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办理地点:备齐以上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例:单位在建设银行大行宫网点缴存公积金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
3、柜面提取一次性还款或委托逐年、逐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情况:买房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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