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长沙201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欢迎阅读!
长沙201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
一、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职工,并正在继续正常缴存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缴存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20%)
3.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三、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额度长沙市区为50万元;
2.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70%(首次购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为80%);
3.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
4.月还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5.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四、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五、贷款利率
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现行利率如遇调整,则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六、借款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未婚的提供近期(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一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红线图)。
3、抵押的房产须在市区范围内,竣工时间离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管理中心自收到个人贷款申请报告之日起,在所有贷款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含成批办理和抵押备案时间)。
八、还款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2、正常偿还贷款1个月或1年后,借款人夫妻双方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划拨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也可支取还贷,但不超过上年度还款额。
办理地点:
1、芙蓉区管理部: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二楼,电话:84886860
2、天心区管理部:天心区新姚北路399号博林阔寓4楼,电话:84886870
3、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一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电话:84886814
4、岳麓区管理部:金星大道2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电话:88665027
5、雨花区管理部:雨花区香樟东路189号长房凤凰佳苑综合楼,电话:84886855
6、望城区管理部:望城区政务中心二楼,电话:88080139
7、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金茂路288号,电话:84024877
8、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号,电话:83664766
9、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电话:87832409
10、铁路分中心: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601-1号锦泰东环国际,电话:84634770
办理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12329
投诉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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