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央行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行。对这一惠民举措,社会普遍叫好。然而,现实并非想象的那样美。去年10月三部门就已联合发文,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但大多数城市并没有启动。即使少数城市试行,贷款额度也极小。
公积金异地贷款为何“叫好难叫座”?这要从现实中的诸多尴尬说起。
一是流程繁琐。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缴存和已贷款情况,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等。贷款人要与两个城市的公积金中心打交道,从咨询、递交材料、开证明、办贷款,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若两个城市之间协调不顺,申请人时间便等不起。由于不同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同,大城市缴存却去小城市购房,往往不能按大城市缴存的比例贷款,而在小城市缴存但要去大城市贷款,公积金的额度又太少。如果加上组合贷款,且不说手续麻烦,更在于商贷部分利率上浮会高出纯商贷,不合算。
二是利益产生矛盾。公积金管理属于地方财政账户,执行异地贷款,会有地方担心动了自己的奶酪。加上当前人才通常是向一二线城市流动,人们在一二线城市购房的愿望比在三四线城市要强烈,异地贷款使资金流向一二线城市,影响公积金管理而产生的利息及其他投资性收入。有些城市的公积金是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开发贷款,自然不希望这些资金被别的城市使用。
三是资金池不同。有些城市公积金利用率不足,而有些城市的公积金则入不敷出。本地的公积金缴存者申请住房贷款尚且紧张,哪能轮到异地缴存者贷款?
四是第三方不乐意。一些开发商想尽快回笼资金,拒绝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有的楼盘宁愿给购房者多点优惠,也要劝说购房者改为商业贷款。此外,有些银行也劝购房者转成商业贷款,因为公积金异地贷款对受委托银行来说手续繁杂,属于中间业务收入,获利不高,缺少办贷的动力。还有一些银行积压了很多本地公积金贷款,异地的就更难办了。
五是市场需求不大。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多数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这类人口较为稳定,一般也不会到其他城市贷款购房,这就决定了公积金异地房贷需求不会大。
推动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若只见“证明”不见“资金”,办贷城市公积金中心没有积极性,公积金异地贷款梦想就很难实现。破解这一难题,根本的还在于深化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倘若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能顺利转移到贷款所在地城市,这样贷款城市就有了办理异地贷款的积极性。此外,针对银行积压了很多公积金贷款,建议让申请人转成商业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贴息给予支持。鉴于公积金属地管理性质,且管理较为封闭,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积极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以方便办理贷款手续。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公积金信息交换系统,各地公积金中心应按照异地贷款政策要求,抓紧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以尽快适应全国异地贷款业务信息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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