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随着央行降息,昨天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按照哈市最高可贷款70万元、还款期30年计算,下调后贷款人可节省3.48万元。
对于已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客户,将按照贷款发放日起开始计息,而之前已贷款的“老”客户将从明年1月1日执行新利率。
记者为您算了笔账,以哈市公积金贷款可申请的最高额度70万元为例,按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每月还款额将从之前的3143.31元降至3046.44元,30年共计可少还利息3.48万元。
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有一定的优惠,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目前哈市建立公积金账户分为单位开户和个人开户两种,其中个人建户适用于哈市行政区域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可获得公积金贷款。
下面是中国社保网小编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收集到的通知全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哈公积金办综〔2015〕37号)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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