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下调居民住宅首付款比例。记者从济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新政已经制定完成,并经过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执行。
据介绍,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如果按照新政执行,我首付款8万元就能入住40万元的房子。”市民朱尧告诉记者,对济宁很多购房者来说,首付是购房款中的“第一步”,首付比例降低,相当于降低了购房门槛,可以使存款不多的人更快入住新房。“虽然首付政策放宽了,但所还利息也会随之增加。”以一套总价40万元的首套房为例,贷款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按照目前执行的4%的年利率来计算,当首付比例为30%时,首付12万,月供1697元左右,还款总额40.73万元左右,支付利息12.7万左右。当首付比例为20%时首付8万,月供1940元左右,还款总额46.54万元左右,支付利息14.5万元左右。虽然新政降低首付门槛,可以让市民更快入住,但是每月月供增加了243元,总利息多出1.8万元。
此外,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按照目前执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也就是4.4%的年利率来计算,总价55万元的二套房为例,当首付比例为50%时,首付27.5万,月供1725元左右,还款总额41.4万元左右,支付利息13.8万左右。当首付比例为30%时首付16.5万,月供2415元左右,还款总额57.96万元左右,支付利息19.4万元左右。新政降低首付门槛后,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买房时,可以少支付11万元的首付,减轻购房压力,但是每月月供增加了690元,总利息多出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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