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示了大家普遍关心的8个问题,我们请专业人士做出解答。
答:不能。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至少累计缴纳15年才能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个人账户中的钱将清算,一次性发还给个人。这笔钱只是个人缴纳的金额,加上和单位缴纳的一小部分。或者选择将不足的年限所应缴纳的费用一次性补缴才能领取养老金。
问: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能否受益?
答:个人所缴的钱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所缴的绝大部分划入统筹基金账户。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主要与个人账户的部分有直接关系,单位缴纳的划入统筹基金账户的部分被统筹后,相对平均地分摊到所有领取养老金人员手中。
问: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别人2倍,并且缴费年限相同,养老金能否拿到别人的2倍?
答:月缴费额度的多少与养老金的多少并不是倍增关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划转部分构成。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个人账户可近似认为是倍数关系,而基础养老金是通过“指数化”与个人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挂钩,一定程度上被拉近。例设一人月薪2500元(为方便起见,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也为2500元),一人月薪5000元,两人按此标准同样缴费40年,并假设个人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年增长率均为5%,个人账户养老金以1年期定期存款3%计息,计发月数为139,则退休后,两人基础养老金分别为7040和105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分别为3261.5元和6523元,那么前者的养老金总计10301.5元,后者总计17083元,后者并不是前者的2倍。
问:我还有8年退休,现在允许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能否到北京工作8年后退休,享受北京较高的退休金基数?
答:不能。虽然现在多个城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可合并到一个城市。但因各地的基础养老金不同,新政策对养老保险转移的年限做了限定: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流动就业,在新参保地只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退休后,临时账户中的钱将转回原参保地。所以,只有在新参保地缴费满10年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
问:离开一个城市时,将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中的钱取出,缴费年限能否累计?
答:不能。如果离开一个城市时,将账户中的钱取出,即办理清算,这个账户即被取消,这期间累积的缴费年限也将清零,不纳入累计缴纳年限,所以将钱取出是不划算的。
问:此前连续多年缴纳医保,1个月前下岗,现在生病了能否享受医保?
与养老保险累积制不同,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停止缴费,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失业人员将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个人医疗账户有余额,可以用于门急诊就医和定点医保药店购药,这些钱用完为止。
问:因为更换工作,医保停缴了4个月,刚刚换了新单位,也已重新上了医保,如果生病可否享受医保?
答:多数地区不能。目前各地的规定不同,如北京地区,不管医保缴费是否中断,只要重新缴费,当月缴费下月生效。而多数地区如医保缴费出现中断,再次参保就要有6个月的观察期,在这个期限中发生重大疾病不可以报销。
问: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个人能否直接受益?
答:不能。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的绝大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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